2000年11月,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正式组建单一学科的法学院。
复旦大学法学院下设民商法研究中心、国际法研究中心、法治研究中心、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司法研究中心、比较法与普通法研究中心、日本与东亚国家研究中心、诉讼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等九个学术研究中心。校级研究机构——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和复旦大学司法与诉讼制度研究中心挂靠法学院管理。
复旦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博士点以及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律史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九个硕士点。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复旦大学法学院自2000年起开始自主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研究生,是国内较早开展法律硕士培养工作的法学院之一,经过多年的探索,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培养模式,毕业并获得法律硕士学位者1400余人,为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和企事业单位输送了大批高层次、复合型、实践型的法律人才。法学院在教学科研中贯彻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方针,在加强基础理论研究的同时,大力发展应用性研究,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与优势,国际法、法律史、诉讼法、民商法等学科在国内外享有盛誉。
复旦大学法学院历来注重学生素质的全面培养。1993年在新加坡举办的国际华语大专辩论赛中,复旦大学代表队一举夺冠,四名队员中有两名当时法律系本科生。近年来,法学院有三个班级获得“上海市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获全国大学生挑战杯一等奖一项。2003年,复旦大学代表队获“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竞赛”中国赛区第一名,代表中国赴美参加国际比赛。
复旦大学法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与国内外多所著名大学法学院或法律学系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关系。复旦大学法学院目前与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哈佛大学法学院、杜克大学法学院、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学院、乔治敦大学法学院、爱尔兰三一大学法学院、德国洪堡大学法学院、汉堡大学法学院、Bucerius法学院、日本名古屋大学法学部、关西学院大学法学部、山梨学院大学法学部、俄罗斯莫斯科大学法律系、韩国高丽大学法科大学院和新加坡大学法学院等多所院校有交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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